每個禮拜二就是我的大日子,三堂課從早上9點開始,一路要到下午七點多才能離開學校,中間空堂通常就是我的覓食時間,所以禮拜二我常常戲稱是我的Dunkin Donuts日,因為他們的四號餐是我的最愛,多年來始終不變,如果說我離開紐約還有什麼令我難以忘懷的事,大概dunkin donuts的四號餐是其中之一。
其實我也搞不懂為什麼台灣引進了dunkin donuts卻不引進他的早餐系列,四號餐是可頌麵包夾蛋、肉餅,可以選一杯咖啡。別看這樣很簡單,他的可頌三明治好吃到一個爆炸,咖啡又大杯(我老是點decaf+一般的牛奶),咖啡杯還比較高級,不燙手,杯蓋設計也比較優,每次點一個四號餐我就可以一路飽到下午。
通常我都是把brown bag帶到學校對面的公園,看著走動的人群,聽著音樂,把麵包啃掉,然後再拿著咖啡前往圖書館窩,一窩就可以窩整個下午,再帶著咖啡去上課。
坐在華盛頓公園裡真的滿幸福的,我想這是我喜歡紐約的地方之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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